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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3/2

 

(2016年2月27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曹天明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201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2016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权,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我县“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和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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